“全区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日前,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会议明确了该项工作作为2020-2021年度“一把手”工程推进,提出了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对不同类别塑料制品提出相应管理要求和政策措施。
10月19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1、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2、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全区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3、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全区范围内餐饮经营单位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目前,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已针对一线执法人员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技能培训会,并以基层所为单位,配置可现场直接检测塑料制品厚度的测量仪器,同时第一时间对接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针对该项行动建立部门合作机制,为产品检测提供绿色送检通道,缩短塑料产品检验报告提取时间,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切实推动治理取得实效。下一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将聚焦重点产品,严格执法监督,完善配套支撑,强化督导考核,全力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通过分步骤、分领域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把握“强化源头管理、开展专项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配套支持、实施信用管理”五大重点,引导公众自觉抵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加强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监管,从严查处违规生产、使用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塑料制品行为。在此,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户,相关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没收相关违法产品与违法所得,最高处以货值三倍处罚。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出倡议,在农贸市场、餐饮店、药店等场所,建议使用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在餐饮外卖领域建议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当中,自觉使用可循环产品,养成绿色生活习惯,若有发现生产、销售违禁塑料制品线索,及时拨打热线电话进行举报,形成良好的社会共治格局。